北京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北京位于华北平原西北边缘,市中心位于北纬39度,东经116度,四周被河北省围着,东南和天津市相接。全市面积一万六千多平方公里,辖12区6县,人口1100余万。北京为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,夏季炎热多雨,冬季寒冷干燥,春、秋短促,年平均气温10-12摄氏度。北京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和古都之一。早在七十万年前,北京周口店地区就出现了原始人群部落“北京人”。而北京建城也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,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“蓟”。公元前1045年北京成为蓟、燕等诸侯国的都城;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,北京一直是中国北方重镇和地方中心;自公元938年以来,北京又先后成为辽陪都、金上都、元大都、明清国都。1949年10月1日正式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。北京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,对外开放的旅游景点达200多处,有世界上最大的皇宫紫禁城、祭天神庙天坛、皇家花园北海、皇家园林颐和园,还有八达岭、慕田峪、司马台长城以及世界上最大的四合院恭王府等各胜古迹。全市共有文物古迹7309项,其中国家文物保护单位42个,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2个。北京的市树为国槐和侧柏,市花为月季和菊花。另外,北京出产的象牙雕刻、玉器雕刻、景泰蓝、地毯等传统手工艺品驰誉世界。